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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4-4-21 17:13:29

       市民来电咨询:南昌市针对独生子女是否有中考加分政策?

       市卫健委回复: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试行)》,考生若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申请人为本年度参加中考的初三年级应届考生,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范围内生育的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子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请在每年4月20日前凭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证明,向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管理处)卫健办提出加分申请,并填写《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审批表》,提供户口簿、结(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二女户家庭不再生育合同书或父母长效节育措施证明或父母双方均已超过49周岁的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经卫健(计生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享受中考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