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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司法鉴定中心退费的求助

发布日期:2023-4-16 19:38:42

       3月14日,市民来电反映:3月7日,在碟子湖大道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缴交了3000元,后因在吉安市已做过相关鉴定无法再做,希望相关部门协调退还费用。
       市司法局接到问题后十分重视,即刻安排工作人员就市民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查,该情况属实,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该中心与诉求人达成一致意见,全部费用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