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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贤县高桥镇马路旁河边钓鱼是否允许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1-11-23 23:45:24

       市民来电反映:我在高桥镇马路旁的河边钓鱼,但被执法人员阻止,表示此处禁止钓鱼。我不认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能否在此处钓鱼。
       进贤县接到市民诉求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了解现场情况。经核实,市民所在的钓鱼区域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域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又根据本法九十一条第三项第二款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组织进行旅游、垂钓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