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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求助

发布日期:2021-9-7 17:34:28

       市民来电反映:我的亲属常住在青云谱区江铃西四路景泰花园小区,8月23日前往象山南路南昌市第三医院开具高龄老人无法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该 医院工作人员告知须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开具此证明,希望相关部门告知市第三医院能否为我亲戚开具此类医学证明。
       根据7月18日“南昌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冠 疫苗不能打,‘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这样开”中的要求, 南昌市各县区均增加了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服务,对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例、诊断材料等。根据诉求人所诉情况,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已与南昌市第三医院沟通,原则上,要求对符合接种禁忌证明的人员开具证明。